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律不具有原告资格()
相似题目
-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人对债务人滥用其处分权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指的是()
-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的时间为()。
-
债务人以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当债务人有()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
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作的担保,称之为()。
-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6年2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共计2亿元)的普通债权按照2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4年内分4期清偿完毕,每年为一期,每期偿还1/4。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为行政诉讼被告。
-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行为。
-
()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不论受让人是否知情,只要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的行为。
-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是债权人的()。
-
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谊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结合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对该条文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
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以()为行政诉讼被告。A.委托的
-
我国《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以对自己造成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