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专供存放未办理关税手续而入境或过境货物的场所。
相似题目
-
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存放已按规定领取了出口货物许可证或批件,已对外买断结汇并向海关办完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的专用仓库是保税仓库。
-
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专供存放未办理关税手续而入境或过境货物的场所称为()。
-
2009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1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
-
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加工、装配、展示、运输、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经活着批准,办理注册手续。()
-
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在()停靠、装卸,并办理海关手续。
-
进出境物品应当在海关监管区的()办理海关手续,海关总署另有规定的除外。
-
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存放已按规定领取了出口货物许可证或批件,已对外买断结汇并向海关办完全部出口海关手续的货物的专用仓库是()。
-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的(),按要求办理税款担保手续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
-
2009年9月1日,甲公司进口一套经批准予以免税的先进设备,申报进口时关税税率为30%。甲公司2011年11月30日将该设备出售给国内乙公司用于生产,已向海关办理了纳税申报,当月该设备适用关税税率为10%,经海关审定,该设备原进口时的价格为3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则上述业务应补缴的关税为()万元。
-
2012年9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600万元(关税税率为15%),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4年8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15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
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外国货物可以不办理进口手续和()场所。
-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
进出境货物应当在海关监管区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集中办理()、暂时存放等海关监管业务。
-
( )是经海关批准,在海关监管下专供存放未办理关税手续而入境或过境货物的场所。
-
全额征收关税的设备,不收取海关监管手续费
-
2014年3月1日,某公司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期为5年;2016年2月28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以后,将已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另一家企业,已知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关税税率为20%。该公司应补缴的关税为()万元
-
船舶设备需提离海关监管区修理的,海关在修理物品办结进口报关手续后方可批准起卸;设备修理完毕送返原船舶的,海关在修理物品办结出口报关手续后方可批准装载()
-
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建设,经批准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12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绐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2010年进口时该设备关税税率为14%,2012年海关接受该公司再次填写报关单申请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该设备关税税率为l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交关税()。
-
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停靠、装卸、并办理海关手续()
-
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企业注册资质经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批准后,方可办理转让、出租、出借手续()
-
小型船舶因遇到风浪,致使无法在海关中途监管站停泊办理进出境手续的,经海关中途监管站许可,可以直接驶往目的港()
-
精研公司经批准2013年6月1日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5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万元
-
因救灾、临时减载、装运鲜活产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应当经或者批准,并办理海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