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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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体系中,法官法属于哪一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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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这说明了法律适用的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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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某县法院的法官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时认为该合同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因此判定该合同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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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人民法院内设立劳动法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其审判组织仅由职业法官组成。关于我国劳动司法机构类型的选择的这一设想,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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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施机构人员构成包括立法者、法官、警察、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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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届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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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创造法律,通常被认为是英美法系的传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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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可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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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规定法官终身制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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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命题“参加这次法律培训的法官都是基层法院的法官”和“参加这次法律培训的不都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不可同真,不可同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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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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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法》规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可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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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官的职务免除制度,下列需要免除法官职务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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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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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推荐,由()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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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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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确诊张某为癌症晚期,建议采取放射治疗,张某同意。医院在放射治疗过程中致张某伤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的伤残确系医院的医疗行为所致。但法官在归责时发现,该案既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过错原则,也可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无过错原则。这是一种法律责任竞合现象。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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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于适用法律的自由选择就是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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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律学著作《法官是如何思考的》的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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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英美的民法私法可以看成一个法官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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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法官既可以适用法律,也可以创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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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依照法律规定作出机械判断的证据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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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向某(湖南女法官遇害案罪犯)执行死刑。这体现了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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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观念上.来说,重视判例的作用,强调法官制定法律的英美法,其哲学基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