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冯某组织同性卖淫、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对“卖淫”的理解产生分歧,从而在冯某是否构成犯罪上发生了争议、法官甲认为,同性之问进行性交易属于本条款规定的卖淫,立法者设置此罪之旨意,就是因为该行为为社会丑恶现象,有伤社会风化;而同性之问卖淫同样有伤社会风化,应当为刑法所禁止,立法者的立

A.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体系解释 B.法官甲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目的解释 C.法官乙对《刑法》第358条规定的解释是一种文义解释 D.虽然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多种,但是法官经常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解释

时间:2023-09-07 17: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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