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纤维产品质量负责。生产者生产的纤维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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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的收集()以及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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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中,发现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向()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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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用纤维废弃物的收集()以及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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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对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其上级机关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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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应当按要求标注警示用语的纤维产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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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自()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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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对生产者、销售者建立和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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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不得以()等方式,允许未取得棉花加工资格的企业在加工的棉花上使用其厂名、厂址和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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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程序并形成文件,规定收集与产品质量、不良事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数据,包括反馈、产品质量、市场信息及供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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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严禁()医用纤维产品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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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使用单位违反《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购买无加工资格企业生产的棉花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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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纤维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标注警示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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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原料的再加工纤维,其最小单位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当标注()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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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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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纤维产品的加工者不得使用()的设备加工纤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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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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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的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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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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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实施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需要对产品进行检验的,应当依照()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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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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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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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同一建筑物内有()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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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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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