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7年4月1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丙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07年4月20日,丁公司请求丙银行付款时遭到拒绝。丙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

A . 丙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 . 甲公司在丙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币 C . 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 D . 丁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E . 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乙公司

时间:2022-10-23 16:23:05 所属题库:法律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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