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承认领事婚姻制度。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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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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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官方是否承认新闻审查制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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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立的是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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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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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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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领事婚姻,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外国使领馆在我国不举办领事婚姻的,我国在该国也不举办领事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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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制度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离婚制度各具特点。下列不属于我国古代离婚方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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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事婚姻,我国采取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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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事婚姻,我国一概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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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不反对的情况下,一国授权其驻外领事或外交代表依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婚姻手续、成立婚姻的制度,它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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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通常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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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确定的婚姻制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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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甲高价购买了外国护照,并以外国公民的身份持用该护照多次出入国境。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甲没有向我国公安机关或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申请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手续,也未前往外国定居。根据《国籍法》的有关规定,甲不具备退出、丧失或自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因而,不承认其取得外国国籍。于是,该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在其所持的护照上做了不承认标记,然后退还本人。甲以公安机关行政侵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请问,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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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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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婚姻是指不管驻在国是否认可,一个国家允许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到本国在驻在国的领事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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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A男与中国人B女于1984年结婚。1990年,A与B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感情破裂分居。2000年A在法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0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AB之间的婚姻关系。A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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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可实行对等的领事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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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在领事婚姻制度中适用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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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和男女平等”等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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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陈某1991年于香港探亲期间,用3万美元在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购买了美国护照,之后以美国公民的身份持该护照多次出入国境。1995年8月,某公安机关在调查陈某参与的一起案件中,发现陈某在购买外国护照后,既未向我国公安机关或者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申请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手续,也未前往美国定居。根据《国籍法》的有关规定,陈某不具备退出、丧失或自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条件,因而,不承认其取得美国国籍。于是,该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在其所持美国护照上做了不承认标记,然后将该护照退还陈某。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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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在承认反致制度的前提下,丙国法院应选择的准据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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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我国现行婚姻法承认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