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A.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B.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C.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 D.明知特种设备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

时间:2023-11-25 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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