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135号令】),其中,调整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发行方式,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无需预缴申购资金,按主承销商的要求单一账户缴纳不超过()万的保证金,待确认获得配售后,再按实际获配金额缴款。

A.A.50 B.B.60 C.C.70

时间:2023-12-20 1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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