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馈电给电能计量专用的电压互感器,应选用()。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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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装置是指记录客户在一定时间内使用电力电量多少的专用(),它包括计费电能表、电压互感器及二次连接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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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用电营业规则》规定:对()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专用的电能表计量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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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电能计量的电流互感器的准确级次应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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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只电能表计量三相四线不平衡负荷电路的有功电能,应选用()电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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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建电源、电网工程的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优先配置互感器专用二次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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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移开式结构的专用电能计量柜,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流﹑电压互感器和电能表,均装设在手车上。 b)电流﹑电压互感器固定式安装,电压互感器熔断器装设在手车上,电能表装设在仪表室。 c)移开式(抽出式)成套配电装置也可以采用()电能计量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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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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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设在35kV及其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能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或专用计量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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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控装置可以接人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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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设在35KV及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能表应装设专用的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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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电源、电网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的配置方式,()及以下电压等级,应采用专用计量二次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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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及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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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III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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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其二次回路不得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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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02-2004》要求,当电能量计量表计准确度等级选为有功0.2级(无功1.0级)时,电压互感器准确度等级应选为()级,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应选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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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式电能计量柜的测量专用电压互感器应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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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及以上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应有电流互感器的专用二次绕组和电压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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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控装置可以接入电能计量专用电压、电能计量专用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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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能计量应选用Ⅲ级的电流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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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Q/GDW10347-2016电能计量装置通用设计规范》规定,经互感器接入的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专用二次绕组,不准接入与电能计量无关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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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流互感器的使用功能,有测量型和保护型。用于测量的电流互感器分为一般用途和特殊用途两类。用于电能关口计量的电流互感器应选用在工作电流变化范围较大情况下能准确计量的S级测量电流互感器。保护型电流互感器分为P类、PR类、PX类和TP类。当短路电流具有非周期分量时,宜选用TP类保护型电流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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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Q/CSG214001-2013。电流互感器额定一次电流的确定,应保证其在正常运行中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30%。否则,应选用电流互感器,以减小变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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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对I、II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选用0.2级的电压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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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对35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专用的电能计量柜(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