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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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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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危险物品的,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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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做到以下哪些方面?(),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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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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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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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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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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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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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运输危险物品,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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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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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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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或者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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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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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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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或者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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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的安全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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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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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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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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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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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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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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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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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