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7日,张先生与妻子朱某在保险公司投了两份保险,妻子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他自己,两份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共计68万元。2003年9月16日,妻子朱某不幸被害致死,从警方得知为他杀。事故发生后,同年11月21日他依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对方却拒绝赔偿。经他多次询问,保险公司才于2006年1月20日向他出具了暂不理赔通知书,理由是"此次被保险人遇害的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尚未结案"。张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应裁定()。

A . 应该赔偿 B . 不赔,不在理赔范围内 C . 不赔,案件没有终结 D . 不应该赔偿,保险公司理由充分

时间:2022-08-31 03:25:44 所属题库:第四章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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