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应当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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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完善()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城乡统筹就业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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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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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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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到当地()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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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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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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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号)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应根据(),制定保持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的办法和养老保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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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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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35号)规定,2011年以后新征土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象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仍在缴费期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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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35号)规定,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收到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文件转送同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按批次或项目提供征地的具体批复信息,包括:国务院或省政府批文、批次或项目征地情况明细表(村居名称、征地面积、区片价标准、社保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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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的()系列活动,重点做好对失业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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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35号)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应当由被征地村(居)民及其他参与各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由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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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了,现打算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不知需提供哪些资料?联系电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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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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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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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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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后产生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增设一档高缴费档次供被征地农民选择,标准由各地参照()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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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政办〔2010〕31号规定,我市年满()周岁以上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