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朱某在诉讼中,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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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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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则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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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州特定的用以确定法院对不居住在美国的被告是否享有对人的管辖权的标准的法律被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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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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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民事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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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后,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征得所有原告同意后,可以追加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追加后,应当将案件移送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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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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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丙村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与甲村和乙村的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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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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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因房屋买卖纠纷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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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以下哪一项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即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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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中,适用专属管辖的诉讼案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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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对下列各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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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某,女,系四川省内江市四甲县某小学教师;被告俞某,男,系四川省成都市乙区某厂会计。2011年9月15日乙区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愈某离婚一案。同年10月20日,愈某因贪污罪被检察机关逮捕。乙区法院即以“本案被告正在被监禁,应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由,于同年10月30日将案件移送甲县法院。11月5日,甲区法院又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正在监禁的丙区法院。请根据民事诉讼的管辖制度回答:甲县法院与乙区法院的管辖权争议如何解决?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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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当事人的国籍来确定一国法院的管辖权,明确规定内国法院对有关内国国民的诉讼具有管辖权,而不管有关内国国民在诉讼中处于原告还是被告的地位,即使有关诉讼与内国毫无联系时也不例外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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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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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法律特征之一是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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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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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 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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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某在诉讼中,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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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辨状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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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向原告提出的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受诉的案件无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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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未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则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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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受诉法院的对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以外的法院起诉的,受诉法院(首访法院)应()并引导当事人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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