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租汽车驾驶员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的,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首次违法将被处以()元罚款

A.500 B.1000 C.2000 D.5000

时间:2023-10-26 13: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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