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甲大学、乙研究所和丙公司拟共同投资设立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从事计算机维修和软件开发业务。2013年4月,因丁公司逾期未缴纳应缴税款,当地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丁公司仍未缴纳,税务机关对其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丁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

A.责令丁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B.责令丁公司限期缴纳税款 C.书面通知丁公司的开户银行从丁公司的存款中扣除税款 D.依法拍卖丁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额的财产用于抵缴税款

时间:2023-08-20 0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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