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欲向乙公司租用某大型机电一体化机械。对甲公司而言,此举的优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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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在合同订立之后,乙公司很快便搬迁了。甲公司欲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却无法联系到乙公司。乙公司的这种行为主要违反了合同履行的哪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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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甲公司向广州某乙公司合同订购一套大型成套设备。双方约定,乙公司分三批向甲公司交付,每批货物在甲公司验收后向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在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第二批货物时,甲公司发现这批货物与第一批货物不能配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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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面值15000元的支票支付货款,但甲公司账面无款支付,属于空头支票。如能确定甲公司不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人民银行应当对甲公司处以的罚款额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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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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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某文化公司举办著名歌星演唱会,临时租用该市的大型体育馆。因演出需要对馆内进行一些装饰。租用期满后,该文化公司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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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一张,金额为1.5万元,乙公司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甲公司账户内只有1万元。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甲公司处以罚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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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行政机关以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为由对某公司进行了处罚。该公司不服,向乙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乙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该公司仍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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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资金紧张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以自己的小轿车设定抵押,该轿车市场价为50万元。丙公司与丁公司为该债权提供保证。借款到期后,鉴于与甲公司一直以来合作愉快,乙公司决定放弃对甲公司小轿车的抵押权。后乙公司要求丙公司与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该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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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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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铸件加工厂,长期租用甲公司车间及车床进行生产,欲向我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请问以下哪些项目可以做为保险标的列明在保险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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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银行拟开发一大型科技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甲公司为了中标,向银行负责人送来一辆豪车(市值25万元),希望对甲公司给予优先考虑。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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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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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下列选项中,乙银行能够实现自己债权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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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甲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向乙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丙银行。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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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用于清偿货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之前末行使即归消灭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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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8月20日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欲向其购买材料一批,第二天因为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停产,便想反悔,8月2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8月26日到达乙公司。27日,乙公司正在组织讨论是否应该接受这个要约的时候,撤回通知到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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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乙银行应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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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合同,丙公司向甲公司抵押的房产已符合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但甲公司一直未提出履行请求;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丁公司租用甲公司的大型机器设备但一直未支付租金。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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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向乙公司售出一批货物,价款600万元,商定9个月收款,采用商业汇票结算。甲公司于3月10日开出汇票,并经乙公司承兑,汇票到期日为12 月10日。现对甲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7月10日,贴现率按月息5‰计算,该应收票据的评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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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5日,甲工厂与乙机电安装公司签订机械设备安装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2008年11月16日之前为甲工厂安装一套进口成套机械设备,甲工厂在工程完成后15天内全部支付工程款50万元。乙公司在2008年11月1日提前完成安装工作,经甲工厂验收合格,但甲工厂拒不支付工程款。经多次催讨,甲工厂于2009年9月1日答应付款,并向乙公司出具50万元的支票一张,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遭到拒绝。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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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了丙银行,担保其9万元贷款。出质前,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万元到期债权。如乙公司提出抗辩,关于丙银行可向乙公司行使质权的最大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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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因分立为乙和丙两公司而消灭。对甲公司的权利义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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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同时甲公司将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丁公司也以自己所有的厂房作为抵押担保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未与乙银行约定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之间的担保顺序和比例。甲公司到期无力还本付息。乙银行实现自己的债权的方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