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于2018年由()发布。
相似题目
-
(1).对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品、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或个体病例,须向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2).药品使用单位发现严重或新的不良反应病例,应向省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3).药品使用单位把收集到的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向所在省级药品不良反应机构报告,必须在()(4).药品使用单位发现的罕见的不良反应病例,应向省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专业机构报告,必须在()
-
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评价、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并按照要求向()报告。
-
收到导致死亡事件的首次报告后,于()个工作日内在《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上填写初步分析意见,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省卫生厅
-
承办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及其他有关工作()
-
收到严重伤害事件、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事件的补充报告和相关补充信息后,于()个工作日内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上填写分析评价意见或者形成补充意见,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原则是()
-
(1).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是()(2).承办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工作的是()(3).定期通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的是()(4).负责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的是()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范围为()
-
根据《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2009)3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抗菌药物分类、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我院的抗菌药物按“()”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
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收集本单位所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情况,按()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
现行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于何时正式发布()。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发生群体不良反应的报告时限是()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
-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
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的安全有效问题进行密切追踪,并随时收集所有可疑不良反应病例,对其中严重、罕见或新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须用有效方式快速报告,最迟不超过个工作日()。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法定主体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不属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法定主体的是( )。
-
修订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于()实施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适用于()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检测管理办法》,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于行政处罚的有
-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应报告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是()。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原则()
-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来源渠道包括()
-
制药企业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应当详细记录、评价、调查和处理,及时釆取措施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按照()要求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