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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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荒山、荒地、荒丘、荒滩等抵押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农村承包经营权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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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8〕342号),对于荒山、荒地、荒丘等承包经营权,以抵押人实际支付的承包价款加上垦荒实际投入的成本扣除已经使用年份所折合成的承包价款为基础确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率最高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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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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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林的荒山、荒地及其他无林地上人工栽培林木,称为人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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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地种类主要包括荒山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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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植树种草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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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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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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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三农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8〕342号),对于荒山、荒地、荒丘等承包经营权,以抵押人实际支付的承包价款加上垦荒实际投入的成本扣除已经使用年份所折合成的承包价款为基础确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率最高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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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承包并经登记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需获得发包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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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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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在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和个人承包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不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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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等生产经意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草原、荒地的权利称为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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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造林是在宜林的荒山、荒地及其它无林地上通过人工植树或播种营造森林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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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农户与乡政府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一千亩国有荒山进行植树造林,则承包期内,该农户对该块荒山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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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某中药材公司职工余某自筹资金经营中药材种植。余某承包一片集体山场植树造林,在劈草炼山过程中,发现承包造林的山场零星生长着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幼苗(5厘米以下)。于是,余某将红豆杉幼苗偷偷移植到自己的中药材基地进行培育,以便今后出售牟利。从2000年6月至2004年10月余某从承包的山场移植红豆杉8株,从其他集体山场移植红豆杉17株,其5株在移植过程中死亡。试问,本案中行为定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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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九十年代初承包了本地一片荒山植树造林,承包期限为三十年。2009年,当地县林业局为响应本县统一发展本地旅游业的政策,单方面将甲的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缩短为15年。对此,甲若申请行政复议,应以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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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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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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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柳是防风固沙的优良树种。但是由于种植沙柳费钱费力,又无法带来经济效益,难以有效实施。针对这种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某地政府支持建立了以沙柳为原料的制板造纸加工企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极大地调动了个人和集体的积极性,大家争相承包荒地,种植沙柳蔚然成风。从哲学上看,上述事例中,种植沙柳固沙防风从难以实施到有效实施,其成功之处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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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甲在A村有一个大棚,专门用于种植樱桃树。被告乙承包了A村的一座小荒山,与甲的大棚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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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和重点区域等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的给予适当的补助。其中,中央造林补助标准为每亩()元,省级造林补助原则执行重点生态工程每亩()元的标准,重点区域绿化等特色造林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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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可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