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WDM系统终端站,应定期检查WDM系统波道平坦度,各个波道间光功率差不应大于()。
相似题目
-
传输WDM端口利用率指在()系统中用于开通波道或波道转接的实际物理OTU端口的利用率。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2-2005),WDM传输系统的传输站类型有()。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设计规范》,用于WDM系统光调度ODF、线路侧ODF及SDH终端支路光口的ODF应安装在同一机架上。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工程验收前应对机房环境进行检查,机房空调设备性能良好,室内温度应保持在()℃的传输设备运转条件要求。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2—2005),在波分复用终端、光线路放大器及光分插复用设备上应具有(),可在不中断业务的情况下对主光通道进行性能检测。
-
已占用WDM端口是指在端口上()波道的OTU端口数。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WDM系统功能检查时,公务联络系统操作检查的要求有()。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局站数字传输机房,其他站的短期工作条件所需要满足的湿度条件是()。
-
WDM系统无人站数字传输机房的长期湿度(20º时)应为()。
-
在WDM系统中,作为在线放大器的EDFA必须采用增益平坦技术。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2—2005),不属于WDM系统传输站类型的是()。
-
在WDM系统中,对EDFA必须采用增益平坦技术,使EDFA()。
-
传送网中WDM系统承载的全部波道不可用应定义为()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在WDM系统功能检查时中的公务联络系统操作检查应符合在接有距离不超过()秒延伸话机时,应满足其它正常功能。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2—2005),工程局站通信系统主要由()组成。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WDM系统网管功能检查中,下面选项中,()不属于安全管理功能检查的内容。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在工程终验过程中,应主要检测系统的稳定、可靠和安全性能,并对以下哪些项目进行检查()
-
根据《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承载在WDM系统的SDH系统应与其它厂家WDM设备()互通.
-
根据《YD/T5092-2005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WDM传输系统工程的传输站设置,可分为如下类型:()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设计规范》,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在光终端复用设备和光放大器上,主光通道应有用于不中断业务检测的接口,允许在不中断业务的情况下,对主光通道进行实时检测。
-
为了调平WDM系统各功率点的功率平坦度,可以利用系统中存在的功率调节单板()。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设计规范》,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时,工程初期的光放大器配置和局站设置,应按系统终期传输容量考虑,为系统升级扩容提供方便。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5092—2005),对于单纤单向的WDM传输系统,光监控信号在2根光纤上双方传输,一旦某根光纤切断后,监控信息应能传送到监控终端。
-
根据《长途光缆波分复用(WDM)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终端光缆的金属构件应接()
推荐题目
- 110kV送电线路,各相间弧垂的相对偏差最大值不应超过()mm。
- 简述本单位语音通信交换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 字节是计算机内、外交换信息的最小单位。
- 风邪袭表导致汗孔开张而汗出,是因风性善行之故。
-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的“三背”回填应按设计做好过渡段,过渡段路堤压实度应不小于()。
- 甲公司2×17年度实现净利润820万元。其他有关资料如下: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摊销额为50万元,本期财务费用为30万元(其中包括应收票据贴现利息3万元),实现投资收益45万元,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7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5万元(对应所得税费用科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2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为28万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项目的金额为8万元),无形资产摊销为16万元。假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均影响当期利润,不存在其他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甲公司2×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万元。
- 下列长途电话号码区号全部正确吗
- 影响金属导电材料应变灵敏度系数K的主要因素是()。
- 证实人禽流感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几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某甲为个体运输公司的老板,长期为某大型国有酒厂运输货物,双方签订了长期的运输合同。某日,甲的朋友张某、何某找到甲提出,某厂生产的“MT”酒价值高,市场好销,若能乘运输过程中,使用调包的手段,将假酒换成真酒,既能保住甲的业务,又能另行销售谋利,岂不两全其美,甲思考再三为之所动,但提出必须用真酒调包,张、何同意,其后,张、何从市场购买了价值10元左右的某种白酒,装入“MT”的酒瓶中,每次甲承担运输任务时,换取3~5箱。长达一年多时间内,三人采用此手段,换取“MT”酒200箱,谋利达40余万元。本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