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一辆福特蒙迪欧轿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车辆前部损失严重,交警认定该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车辆放行后,该车车主花费300元雇佣交警大队事故清障车运送受损车辆,清障车行使约一公里处,清障车上蒙迪欧轿车突然起火燃烧,虽经消防部门全力抢救,蒙迪欧轿车还是达到了基本报废程度,并造成清障车部分受损,维修费10000元.后经消防部门鉴定,起火原因是蒙迪欧车线路原因引起火灾,蒙迪欧车按非营业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车损险20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200000元,不计免赔率,交强险.清障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100000元,车上货物责任险5万元。问:两车损失应如何赔付,并说明理由。

时间:2023-09-20 1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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