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离婚时,下列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用其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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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婚后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乙经营。2013年6月起二人分居,同年9月乙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的经营。2014年12月甲乙离婚。不久,丙请求乙偿还到期欠款,乙拒绝。该债务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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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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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由原来的举债人承当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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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一方承担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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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变、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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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债务中,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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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结婚后为了购买住房向丙借了20万元,后来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时没有涉及这20万元债务,丙知道他们离婚后要求两人偿还,对这10万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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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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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侵权行为,指的是一方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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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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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债务,在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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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因赡养老人、抚育子女所负的债务,在离婚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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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夫妻,婚后甲经商取得成功成为富商。以个人名义购得三套房屋,乙不知情。因甲与丙有染,为达到与乙离婚之目的,伪造发生巨额债务之证据并用其经营商铺抵债,此外,将其中一套房屋赠予丙,且办理了过户手续,另一套房屋擅自转让给丁,丁已支付了合理价格,且办理了过户手续。此事后被乙发现,在离婚前,乙的下列主张应予支持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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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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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 41 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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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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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和刘某欲离婚,因为王某的债务问题二人产生争执。王某有一笔10万元的债务,主张该债务为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而刘某则主张此债务为王某的个人债务。如果王某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则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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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的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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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其处理办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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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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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赵伟在1992年参军,1999年5月与丁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2006年8月赵伟复员回家,在复员时得到复员费 20万元。双方婚后居住的房屋是丁兰父亲单位的公房, 在父亲单位进行房改时,丁兰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 但产权登记在丁兰父亲名下。赵伟复员回家后,与妻子经常争吵,夫妻关系日趋冷淡,从2008年5月起赵伟与其初恋情人在外同居,很少回家。丁兰独自抚养女儿,工资不高,为维持生活,借债 1万元。2010年12月丁兰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赵伟 20万元的复员费,由赵伟偿还1万元的外债。赵伟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一定要判决离婚,要求分割现住房;同时提出复员费是其个人财产,不能分割;1万元的外债是丁兰所借,是丁兰的个人债务,应由丁兰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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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国《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债务,应当()。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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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为夫妻,在M市共同经营餐馆,后因债务纠纷被F市的丙诉至法院,甲为逃避债务不知所踪。如法院判决丙胜诉,甲、乙共同承担赔付责任。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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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活摩擦不断,2016年欲离婚,二人无子女,但对于财产的认定不能达成共识。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