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可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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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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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抵消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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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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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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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收人在合同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收到之日起()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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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中,由于不可归责于出卖人和试用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当事人之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特殊的交易习惯,由谁负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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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应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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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如果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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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经过当事人同意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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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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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而且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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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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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应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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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的,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可以主张取回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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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其中出卖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给买受人的义务,买受人负有()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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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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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三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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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其中买受人负有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给买受人的义务,出卖人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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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这是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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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与买受人达成以运输途中的标的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买受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是自合同成立时起与所有权同时转移,由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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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期限的表述中,有误的是()。A.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B.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C.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D.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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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受人有哪些行为,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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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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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