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实物保管与调拨,现金整点与清分,上门收(付)款等业务集中()办理。
相似题目
-
现金(包括本、外币现钞)收付、调拨、调剂、兑换、整点、调运、保管等业务活动及其管理是指()。
-
以下现金的收付、整点与清分基本规定描述正确的是()。
-
现金出纳业务是银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纳管理是指银行对()等实物进行收付整点保管调运操作和管理的行为。
-
金融机构清分中心操作员在清分现金中发现可疑的人民币,确认是假币后,填写了《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在假币实物上加盖“假币”印章后,交假币保管人员,与柜面收缴的假币一起妥善保管。在上述案例中,违反规定的有()。
-
现金与实物调拨时,必须使用()运输,应由()名出纳人员、()名保卫人员和一名专职司机组成押运小组,共同负责押运工作。
-
()现金管理员接到下拨来的款项时,现金管理员与解款人员当面开锁,经点捆、卡把与中心库的“机构间现金调拨单”进行核对,同时,将收到的现金点清细数,核对无误后,在第三联“机构间现金调拨单”加盖业务讫章和会计主管及现金管理员个人名章后交解款人员,当日交中心库管库员。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他营业网点柜面支付的现金构成至少()是人民银行发行的原封新券、人民银行钞票处理中心清分的清分券、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整点中心整点的回笼券。
-
金融机构清分中心操作员在清分现金中发现可疑的人民币,确认是假币后,填写了《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在假币实物上加盖”假币”印章后,交假币保管人员,与柜面收缴的假币一起妥善保管。在上述案例中,违反规定的有()
-
柜员现金收付、整点、保管过程中发生现金长短款,实错金额在()元(含)以上,虚错金额在()元(含)以上为事故差错。
-
出纳差错是指在办理()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实际长短款。 ①现金收付 ②整点 ③保管 ④调运
-
金融机构清分中心在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清分中心直接收缴,指定专人保管,出具()由差错网点的上级支行登记后处理。
-
机构间现金调拨前必须按款项整点质量要求整理款项,并在监控下进行双人清点共同封包落锁或开锁,与()办理款箱包交接。解送的款项按照款项押运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解送,不得库外存放。
-
收付现金必须做到()拆捆时先确认每捆十把,再拆捆,做到现金实物与记账凭证或现金调拨单相符。
-
金融机构清分中心操作员在清分回笼现金中发现可疑的人民币,立即通过电话向分管行长报告,该工作人员确认是假币后,填写了《假币代保管登记簿》,在假币实物上加盖“假币”印章后,交假币保管人员,与柜面收缴的假币一起妥善保管。请指出这个案例中违反的规定包括()
-
以下现金的收付、整点与清分业务操作规程描述错误的是()。
-
现金收、付款遵循: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抵现业务先进行现金收、付记账轧差后办理现金实物收付,现金收付按券别操作。
-
以下现金的收付、整点与清分业务操作规程描述正确的是()。
-
以下哪个区域是用于现金的清点、整点及清分()。
-
现金日记账的“日期”栏,是指记账凭证的日期,应与现金实际收、付日期一致。
-
柜员之间调拨包括现金收付人员与调拨人员之间、现金收付人员之间、调拨人员之间的调拨。不需要在界面上选择调拨方向,均由实物调出方录入,实物接收方确认。()
-
清分整点现金必须做到“四好钱捆”标准,即: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
-
银行业金触机构清分中心在网点缴存的现金中发现假币,假币实物由清分中心直接收缴,指定专人保管,出具(),由差错网点的上级支行登记后处理
-
由分行集中清分现金的自助设备,分行自助设备现金管理部门业务经理每()至少调阅一次离行式自助设备现金的整点清分和钞箱交接的监控录像。由支行自行清机的在行式自助设备,会计经理每()至少调阅一次本机构自助设备清机现金整点清分和钞箱交接的监控录像
-
系统外调拨现金发现长短款,保管好原封签,腰条、录像等资料,立即向机构负责人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及时与调出行联系查找原因()
推荐题目
-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主要内容中包括接发列车和()工作的组织。
- 生产控制是指为保证生产计划目标的实现,按照生产计划的要求,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全过程的()活动。
- 汽轮机运行中当凝汽器管板脏污时,真空下降,排汽温度升高,循环水出入口温差则减小。
- 百度百科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网络百科全书,旨在创造一个涵盖所有领域知识、服务所有互联网用户的中文知识性百科全书。
- 依申请行政行为的实施程序一般包括()等几个步骤。
- 流行性乙型脑炎的主要传染源是()
- 劳动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工资水平。()
- 普通陶瓷坯体中蒙脱石用量一般不能超过5% .
- 可以在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开采。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