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伊莲来中国北京进行商务谈判,并到中国南方进行考察,在中国南方时伊莲骑自行车误撞了一位老人,受害人提起了赔偿诉讼,依中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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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电子商务公司父亲节搞促销,活动之一为“某品牌表7.5折”。该活动惹怒了某品牌手表公司,后者不仅声明甲电子商务公司未取得经销授权,且拒绝对甲电子商务公司出售手表进行保修,即便甲电子商务公司CE0再三保证自己所卖为真品。讽刺的是,该品牌手表中国区副总裁曾经说过“2014年是其在中国的售后服务年”,然而该品牌手表公司却不肯为甲电子商务公司的某品牌手表客户做保障。因此,这场战争从来都不是手表真假之争,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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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人都是中国人,有的北京人不是工人”为前提,能否必然推出下列结论?为什么?1.有的工人不是中国人。2.有的中国人不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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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谈判(),需要耐心地“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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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大卫为了寻找商机,拟访问中国,商务考察一段时间,现咨询有关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哪项回答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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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在谈判时潜在的原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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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齐红与甲国人马克2013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双方对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并没有协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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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条约进行谈判。李某是中国驻甲国大使,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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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初,邓小平先后到深圳、珠海等地进行考察研究,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所以有学者说“中国人今天仍然生活在南方谈话的延长线上”。下列属于延长线上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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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飞机执行日本东京-北京-大连航班,到达北京后机组发现飞机内的存油大于该航班的起飞油量,要求进行抽油,使用哪种抽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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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甲公司与日本的乙公司拟在北京设立一外商投资企业A(简称A企业)。乙公司拟以专有技术进行出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以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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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国人在中国违法犯罪,中国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有权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该外国人所属国的法律规定了有属人管辖原则的,我国无法对该外国人在中国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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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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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BC三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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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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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人甲与美籍华人乙在北京相识,于2000年在意大利结婚。婚后甲随夫定居北京并申请放弃法国国籍,于2001年11月20日获得批准后,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至今未获得批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自2001年11月20日以后,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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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更擅长于纵向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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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善横向谈判而美国人善纵向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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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已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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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弗雷德因一起侵权案在中国法院涉诉,弗雷德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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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动工具的电气部分经维修后,应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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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人乔治与中国人王梅结婚,两人又与另一中国人陈某在北京组建了一经营与甲国贸易的公司,后因公司所购办公用房争议(乔治称双方有过协议适用甲国法律)及与甲国公司的贸易合同争议,陈某将乔治诉诸中国某法院。后乔治与王梅的婚姻也亮起了红灯,并因孩子的抚养权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乔治称其与王梅同意离婚适用甲国法律。依中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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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条约》规定,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办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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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某国有企业在甲国设有办事处,甲国人贾某为该办事处雇员。贾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贾某在乙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贾某从未到过中国,目前其在甲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没有任何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但中国与乙国间有引渡协定。根据国际法及中国的有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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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一中国公司,乙公司为一新加坡公司,两公司于2013年6月签订了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在湖南长沙设立了双方合作经营的丙公司。该合同规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事项的解决应该在北京进行仲裁”。2016年4月两公司由于在公司利润的分配上产生了争议,乙公司将争议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甲公司在第一次开庭前对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理由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法院对于由于在中国境内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引起的争议具有专属管辖权。 问:甲公司的管辖权异议是否有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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