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寿险公司而言,即使其获准投资于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或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该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也不可以申请免征和减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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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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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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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支持保险公司有条件投资商业银行股权,但对股权投资设置了比例限制。2015年2月,A寿险公司计划投资于某商业银行(之前对该商业银行无股权投资)。A寿险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300亿元。如该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为100亿元,当A寿险公司投资于该银行股权超过()亿元时,为重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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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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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对具有保底要求、投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或是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共同承担的寿险产品,由于其对配置资产在安全性具有较高要求,且必须满足保底利率,需要将大部分的资金投资在安全性较高和具有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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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随时满足保险赔偿和给付的需要,保险资金运用必须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一般而言,寿险公司对投资的流动性要求高于财产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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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从事符合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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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关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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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本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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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专门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企业,2009年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2012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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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对具有保底要求、投资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或是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共同承担的寿险产品,由于其对配置资产安全性具有较高要求,且必须满足保底利率,需要将大部分的资金投资在安全性较高和具有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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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某一时间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起始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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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是当今保险监管的重点,对保险企业偿付能力进行监管就是要监控() ①保险公司财务状况; ②保险公司投资情况; ③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情况; ④产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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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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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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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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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实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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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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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企业投资的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多少?该税率的大小对经济评价有何影响?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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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在税收上给予特别支持,对公司型创业投资基金而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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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专门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企业,2012年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2015年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企业201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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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从()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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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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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人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