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相符单据次日起()个营业日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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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通知行应在收到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的次日起()通知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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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信用证法律制度的规定,开证行收到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等材料,并与信用证条款核对无误后,若发现开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信用证金额的,开证行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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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受益人单据后,应在()工作日内完成审单及信用证即期付款、延期付款确认或拒付的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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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应在收到有关单据后()工作日内以SWIFTMT799证实电方式向委托收款行或议付行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进行相应“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汇票”账务处理和转销“开出信用证”表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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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议付行应在收到受益人提供单证的次日起()内通知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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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收到出口商银行提示的合格单据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对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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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单证不符,开证行决定拒付单据时,如果开证申请人事后同意接受不符点,开证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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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在11月8日(星期五)收到单据,后发现存在不符点,开证行应在最晚()提出不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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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收到委托收款行寄交国内信用证相关资料,审查不符时,应于次日起()内向委托收款行发出不符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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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如审核认为单证不符,必须在收单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不符点通知给寄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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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信用证法律制度的规定,开证行收到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等材料,并与信用证条款核对无误后,若发现开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信用证金额的,开证行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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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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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在收到委托收款行(即通知行或议付行)寄交信用证相关资料次日起()个营业日内,根据相关要求审查单据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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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修改信用证,将原信用证中的卸货港由上海改为烟台。修改通知发出后一直未接到受益人接受或拒绝的确认。开证行认为受益人接受了信用证修改。不久议付行交来单据,其他单据都与信用证相符,只是提单中的卸货港仍为上海。开证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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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内信用证法律制度的规定,开证行收到受益人开户行寄交的委托收款凭证、单据等材料,并与信用证条款核对无误后,若发现开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信用证金额的,开证行应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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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未在国内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单据的,开证行应在信用证逾有效期()个月后注销该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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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开证行、保兑行审核单据的期限是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的( )个银行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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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或付款行如发现单据和信用证不符,应在不迟于收到单据的次日起多少个营业日内通知议付行表示拒绝接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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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应于收到通知行查询次日起()营业日内,对通知行做出答复或提供其所要求的必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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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到通知行发来的受益人拒绝修改的通知,国内信用证视为未做修改,开证行应于收到通知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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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项下,通知行可自行决定是否通知。通知行同意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个营业日内通知受益人;拒绝通知的,应于收到信用证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告知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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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应在收到交单行寄交的单据及交单面函或受益人直接递交的单据的次日起()个营业日内及时审查单据,核对是否为相符交单,并决定是否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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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下,开证行收到即期付款的汇票和单据未按时付款,经查询开证行答称:正与开证申请人联系催付,待申请人付款后立即付款。这种答复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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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应在收到进口信用证项下到单次日起至多个银行工作日内对外承付或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