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经员工所在单位同意,对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与所从事岗位对口或相近专业、教育部承认的高一级学历的员工实施奖励,奖励标准为总学费的80%,包括学历教育期间的教材、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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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各级领导人员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私设“小金库”,违反集团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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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述()行为一经发现,集团公司及股份公司将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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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单位设备实物台账与财务资产账()核对一次,集团公司()核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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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2015年在册员工减员分流及清退外委劳务人员计划的通知》强调,集团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执行不积极,推诿懈怠,消极应付,未能按时完成减员及清退指标的,将按照《关于印发淮北矿业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管理人员问责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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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2015年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加强培训考核工作。严格执行“有训必考、教考分离”规定。坚持并改进科区级管理人员提职资格测试、技能员工抽考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类考试,改进考试方法和形式,通过考试,促进培训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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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规定()负责修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提供劳保用品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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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将账户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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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关于印发规范员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牵头,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部、工会等部门配合,不定期对各单位收入分配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并及时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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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关于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和改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式,在政策许可的条件下,试行()持大股,形成员工与企业长期统一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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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北矿业集团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淮矿机电〔2015〕102号)规定,各单位设备实物台账与财务资产账()核对一次,集团公司()核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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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2015年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基层单位实行教育培训结构工资制度,将培训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以解决员工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落实各项激励政策,促进员工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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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关于深化改革创新的意见》指出,按照“()”的思路,畅通三支人才队伍成长通道,形成适合个人特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职业发展机制,使员工无论在哪个通道中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机会和相匹配的薪酬待遇,彻底打破“官本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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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2015年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明确提出,2015年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统筹管理、技术、技能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全员素质为主线,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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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北矿业经营问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矿运管〔2017〕11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盈亏(经费)考核指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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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2015年在册员工减员分流及清退外委劳务人员计划的通知》明确强调,2015年集团公司在册员工减员4500人;清退外委劳务人员2500人;在册在岗转岗分流3400人。在册在岗员工每净减员1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次月在审批工资总额中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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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2015年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计划实施意见》强调,必须严格控制新增用工。凡集团内部能实行劳务对接的必须劳务对接,最大限度地分流富余人员。按国家政策安置的退役士兵、协议中断劳动关系返岗男员工一律安置在采掘一线,退役女士兵、协议中断劳动关系返岗女员工一律安置到地面生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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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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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设备管理规定》规定:凡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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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新上岗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72学时培训。实习满4个月,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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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安排上岗作业的,对单位()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进行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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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招投标管理补充规定》(2018)规定:人力资源部对集团公司招标工作履行监管和协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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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强推“现场培训”。由各单位()负责,以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的形式,开展作业现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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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集团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淮北矿业工匠大师工作室每年给予()万元专项经费,工匠工作室每年给予3万元活动经费,用于培训、教材开发、师带徒、技术交流、科研攻关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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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员工教育强制培训管理规定》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任职之日起()个月内参加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