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包交接登记簿》用于记载柜员现金、凭证、传票箱(包)、信件等的交接,按营业机构设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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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现金与收款凭证无误后,由记账柜员在上门收款交接登记簿上签章确认,然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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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现金箱上交上级行金库时,交接双方必须通过身份认证,随车业务员在()清点现金箱数量和核对编号,审查无误后,随车业务员在营业机构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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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交接时,对系统中有交接记录的现金、凭证、权限及柜员交接()登记《会计人员分工交接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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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网点()名以上人员与随车业务员办理款箱(包)交接,交接双方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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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资料)交接登记簿是记载()交接手续并明确责任的重要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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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调回款项后,随车业务员将现金箱交管库员,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调入行管库员将现金和“现金调拨单”核对无误后在现金调拨单调入行()处加盖名章并办理现金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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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可在《箱(包)交接登记簿》记载交接情况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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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库时必须由()和()当面打开现金包(箱),查库前被检查网点柜员不得接触已上解的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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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在系统登记的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柜员尾箱物品进行调剂时,交接双方必须在监控录像下清点核实交接物品,营业终了时还应通过系统进行调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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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必须严格执行箱包交接制度。营业网点应指定()专门办理箱包集中保管、解送、接收的交接工作。交接双方应相互在对方所保管的《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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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交接登记簿应()一本,根据现金(或凭证)的转移以及出、入库情况序时逐笔记载,当时相互核对并互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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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传递交接记录簿为凭证(资料)交接专用登记簿,由凭证资料的交出人记载并保管,根据使用情况按()装订入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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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前,设有金库的营业机构,应由运营主管或运营主管授权人指定()人共同与管库员办理柜员现金箱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及时在《箱(包)交接登记簿》上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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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前,当日尾箱平移接收方柜员,按照《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登记的交接事项,接收通过现金柜员平移的款包及钥匙,对照“现金(单证)移交清单”,对接收尾箱中所有现金进行()清点,并由现金业务主管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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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的交接管理分为()、权限交接、现金凭证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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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工作交接,交接双方及监交人有可能不记载的登记簿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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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轮班交接须登记《柜员交接登记簿》(通过系统交易进行凭证和现金交接的除外),应详细列明以下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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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间的相互交接。现金的跨柜交接,交接双方必须相互复核,由()核对现金(凭证)数额与款项交接登记簿记载数额相符,同时记载款项交接登记簿并相互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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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轮班交接,相关现金、凭证、印章系统能实现自动交接并留痕的,采用系统交接。系统无法交接的,必须登记《柜面业务交接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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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之间进行现金、凭证或所有尾箱的交接,应由()柜员通过7006交易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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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登记薄(电子)用于记载()需明确交接手续及责任的重要物品、凭证资料交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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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向中心金库调款时管库员将现金按调款网点装箱,“现金调拨单”第()联装入调款箱,双人加锁,与随车业务员办理交接,双方登记“箱包交接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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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包交接登记簿:用于登记()之间的箱包交接记录。由后台柜员登记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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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事后监督系统规定的柜员的凭证放置顺序为柜员传面封面→柜员交易流水清单→柜员现金、凭证尾箱余额核对单→柜员交易系统记账凭证→柜员会计系统流水清单→柜员会计系统记账凭证→非扎账流水凭证(按柜员号编通号)→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