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办理托收电费可到供电公司营业厅或电费结算中心领取委托银行收款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上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后盖上付款单位印章()
相似题目
-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依法追究()。
-
电费预结算是指供用电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由用电方在供电公司发行()电费之前按照约定支付部分或全部电费。
-
某工业用户有500、560KV/A变压器各1台,在560KV/A变压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500KV/A的变压器从9月5日同时投入运行(已向供电部门办理了增容手续),供电部门每月26日抄表结算电费,问该用户9月份基本电费是()?(基本电费电价18元/KVA.月,含税)
-
无论采取何种基本电费结算方式,对实际最大需量超出减容、暂停后约定容量的,遵照国家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2款规定,按私自增容进行()。
-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二条规定: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和()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
-
简述供电营业所电费结算员的工作权限?
-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电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设备。属于两部制电价的,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
逾期不交或未交清电费,即为拖欠电费。对拖欠电费的客户,要严格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计收电费违约金。对逾期超过(),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电或限电。
-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二条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的电价,依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
-
设备供电的季度巡检内容包括:供电是否规范安全,()。若不采用托收电费的情况下,还需要核查电费、抄录电表度数
-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收取。
-
在对公收费中推行()托收,直接将客户电费划转到公司电费账户,促进电费快速归集。
-
{高级工}某专变用户私自启用已在供电所办理暂停的80KVA变压器一台,用电时间10天,该用户应交纳违约使用电费元()
-
如电费发行过后再办理过户或变更结算户业务,下期电费才开具新户主或新结算户的发票。()
-
客户交纳完成后,不打印电费发票,出具收据并盖章提供给客户,告知客户、电费到账后,可到供电营业厅凭收据换取电费发票()
-
实行智能交费(远程费控)的客户,供电公司每月仍按客户侧电能表实际抄表数据结算电费,供电公司按规定时间抄表,客户当月所发生的电费以供电公司当月结算数据为准,预付电费扣减测算仅作为参考依据()
-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减容期满后的用户以及新装、增容用户,两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计算收取()
-
{高级工}《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暂停时间少于15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从破产用电客户分离出去的新户,办理用电手续后,必须在交付首笔电费的同时还清原破产用电客户电费和其他债务。否则,供电企业可按违约用电处理()
-
{高级工}减容期满或新装增容用户,若1年内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按75%计算收取()
-
{高级工}供电所自行解交电费的,每日款项核对完成后,应于银行下班前及时到银行网点进行现金解交,对日现金收费量较大的营业厅,视现金收取情况可安排多次解款()
-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
用户至供电营业厅通过POS机刷卡缴纳电费后,供电公司对刷卡交易凭证至少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