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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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各项期限的计算,适用于民法通则关于计算期间的规定。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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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的计算方法为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数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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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了各项期限的计算,当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下列哪一个日期为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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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日,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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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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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超过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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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为期限的最后1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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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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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1月31日签发并由其银行当日承兑的商业汇票,如果期限为三个月(本年度为平年),则付款提示期的最后日期为(法定休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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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日或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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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汇票到期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为最后一日,因此,贴现天数应计算至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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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应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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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计算期间的,从期间开始之日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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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安局办案民警小施向被处罚人送达法律文书,因送达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送达期满日期应该是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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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当天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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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票据到期日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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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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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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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放开申购赎回后,在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目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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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还款日是4月7日,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期为6个月,即保证期间为14月8日-10月7日,保证期间的最后一天是10月7日是法定节假日,依据203条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所以保证期间的最后一日是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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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基金放开申购赎回后,在遇到法定节假日时,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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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付款期自票据到期日起,最后一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系统非营业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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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对月对日)。如提示付款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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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票据包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从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或交易到期日)止(票据到期日遇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到期日),最长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