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两辆奥迪轿车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到期无力还款,甲公司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向银行提出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银行同意,经评估,轿车市场价值80万元,银行本息债权1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轿车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B . 管理人无权向银行清偿债务 C . 管理人有权向银行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但只能清偿80万元 D . 管理人有权向银行清偿债务以取回轿车,但须清偿110万元

时间:2022-09-08 16:01:20 所属题库:企业破产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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