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信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A . 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 B .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 . 只有发盘人好不延迟的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 . 由电信部门承担责任

时间:2022-11-02 16:01:33 所属题库:第六篇国际贸易实务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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