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细:提供行车设备技术资料的规定:工务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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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大修工作应根据路基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状态和病害情况,有计划地进行病害整治,为铁路行车提供安全稳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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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建、改建工程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工务应提供下列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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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建、改建工程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工务部门应提供各股道钢轨类型、股道全长及有效长(设有轨道电路的线路由车务部门核定)、线路间距、检查坑位置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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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站、机务、工务等部门人员发现车轮踏面冒火星、冒烟等因素而拦停的货车行车设备故障,不能明确判定单位责任的,列货车前次造修单位责任,同时追究前方最近一个()技术检查作业列检的运用检查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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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的铁路行车设备及建筑物,在交付使用前,施工单位应按工程竣工验收交接规定,提前()日向设备管理单位提供竣工图纸、技术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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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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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雪灾、沙害、水害、泥石流危及行车安全,()接到报告后,立即封锁区间,通知工务部门处理;根据工务部门提供的运行条件,开通区间放行列车。(非正常办法第二章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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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部门在每年组织的工供联控会议上应向联控协作区段的工务段提供()等有关接触网、电力设备技术参数的书面资料,双方做好对书面资料、现场设备的共同确认,以便工务单位合理安排线路大中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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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大型养路机械进行线路维修前,工务段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线路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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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处以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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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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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系统接口和网站数据查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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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建、改建工程等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在设备开通前天向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集团公司业务处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审核,在开通后天内,将经过审核、修改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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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建、改建工程等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施工单位应在设备开通前()天向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集团公司业务处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审核,在开通后15天内,将经过审核、修改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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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外大型养路机械、工务轨道车须提供工务处发放的技术状态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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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细:提供行车设备技术资料的规定:长大下坡道的位置技术资料名称由()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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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细:提供行车设备技术资料的规定:区间线路平面及纵断面变动时,需()批准、确定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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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细:提供行车设备技术资料的规定:因新建、改建工程等发生行车设备变化时,设备管理单位于开通前()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等资料,及时审核、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供给使用单位和集团公司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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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细:确认列车开行的补充规定:工务部门确认列车添乘人员确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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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细:提供行车设备技术资料的规定:各种建(构)筑物、电线路、管道及渡槽跨越铁路,横穿路基,或在桥梁上下、涵洞内通过铁路的设计。需()批准、确定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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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细》对主要行车设备技术资料公布的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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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作业时的防护和行车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结束后,经工务段检查,确认线路无横向和纵向位移,道床恢复原状,并经夯实后,由()设备管理部门接管并负责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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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雪灾、沙害、水害、泥石流危及行车安全,()接到报告后,立即封锁区间,通知工务部门处理;根据工务部门提供的运行条件,开通区间放行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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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第4条,铁路技术设备定期专项检查的补充规定中对桥隧限界检查的规定,对重要线路上的桥隧,每年检查一次,由集团公司组织工务段实施,并应绘制区段综合最小限界图,报送集团公司.各工务段对限界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如有变化,立即修正,并上报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