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要举家搬往邻市居住,遂打算出售现在居住的房屋和家中的部分物品。2017年3月1日,甲与乙以10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当日先支付房屋总价款的30%。3月12日办理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后再支付剩余的70%。同日,甲与丙口头约定以1000元的价格将甲家中的旧电脑出售给丙,但甲在搬家之前还需继续使用,故约定该电脑由甲继续占有至3月31日搬家当天。3月10日,甲发现当地的房价猛涨,甲遂

A.乙已经取得了甲的房屋所有权 B.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C.乙可以主张甲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丁可以请求甲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时间:2024-01-01 1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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