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3年6月27日,大新公司销售一批产品给大洋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00元。大新公司为了扩大销售给予购货方10%的商业折扣,大新公司为了能够及时回笼资金,又和大洋公司约定现金折扣条款,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大洋公司于2×13年7月10日付款。大新公司因该项业务实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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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8 09: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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