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检查人员对于无法核实涉税风险点和纳税人举证资料的,提出实地检查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实地检查的范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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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依法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税务人员经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应告知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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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是指要求评估对象的相关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场所就涉税疑点进行说明解释并提供举证的检查方式。这里规定的场所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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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某国家税务局评估检查人员根据《实地检查工作预案》内容,结合案头检查情况,对于无法核实涉税风险点和纳税人举证资料的,决定实地检查,税务部门应履行的法定程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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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检查是指纳税评估中需要纳税人进行举证的,现成纳税人提供与纳税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的检查方式。其业务流程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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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纳税评估结果为纳税异常的,评估人员应填制(),连同()等有关资料移交检查、或稽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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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中,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涉税资料,应当出具的文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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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人授权人员代为查询自身涉税信息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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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纳税评估报告审议结论,对评估过程中未发现涉税问题或纳税人就税额确定程序中告知的涉税问题进行自我修正的,不再出具评估文书;对纳税人在评估人员检查“税额调整告知”环节确定的期限内未自我修正的,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并送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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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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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分析人员对纳税人基本情况分析、身份及生产经营特征分析、风险识别结果指向分析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指标和涉税疑点进行汇总、合并、排除;对综合分析后的风险点,明确风险指向,提出综合分析评估建议,形成《单户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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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案头检查阶段能够确认或排除全部涉税风险点的纳税人,根据案头检查情况确定应纳税额,并制作《税额确定意见书》,经审核同意后,约谈纳税人,告知调整其税收义务的事由、依据、调整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以及纳税人依法享有说明、举证的权利等。纳税人对告知内容在约定的缴款期限内进行修正申报或举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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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调查是指纳税评估中需要对被查纳税人提供涉税资料加以佐证的,可向有关单位调查与其纳税相关的各种信息的检查方式。其业务流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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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实地检查是指在纳税评估过程中,税务机关认为通过案头检查尚未能排除的涉税风险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作《实地检查申请报告》《实地检查工作预案》,提出实地检查申请。其业务流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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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选择信函方式检查纳税人,纳税人可以一定方式向税务机关进行反馈,评估检查人员将信函调查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归档。纳税人向税务机关进行反馈的方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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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头审核是指纳税评估人员在(),针对纳税人的风险点,选择运用相应的纳税评估方法,分析推测纳税人的具体涉税疑点,对需要核实的疑点明确有关核实内容和方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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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头检查或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纳税评估检查预案》或《实地检查工作预案》列示以外的其他涉税疑点,应作为新发现的涉税风险,制作《新发现涉税风险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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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选择信函方式检查纳税人,如采用实体信函方式调查的,如作为排除或确认涉税疑点举证材料的,必须取得经纳税人盖章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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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之上的一种征管制度,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所形成的涉税信息及有关纳税资料,成为纳税评估工作最直接、最现实的依据,符合纳税评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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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检查过程中,为了提高税务登记等纳税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检查人员应当核实数据准备阶段收集的纳税人相关基础信息,制作《基础信息核实表》。对核实发现实际信息与登记信息不符的,应制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纳税人在限期内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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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法是评估人员将其从各种渠道所获得和掌握的纳税人的相关涉税数据信息资料进行简单的核对比较,并据以对纳税人的税收法律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初步评判的一种评估方法。()不属于核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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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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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分析人员对纳税人基本情况分析、身份及生产经营特征分析、风险识别结果指向分析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指标和涉税疑点进行汇总、合并、排除;对综合分析后的风险点明确风险指向,提出综合分析评估建议,形成《单户综合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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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授权人员代为查询自身涉税信息时,应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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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评估案头检查或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纳税评估检查预案》或《实地检查工作预案》列示以外的其他涉税疑点,直接纳入案头检查或实地检查范围一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