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法是将待估土地预期开发后的全部建筑物的销售价格减去(),来确定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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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开发法估算待估不动产价格利息时,只考虑建筑开发费等三项,而暂不计利息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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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比较法是在求取一宗待评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将待估土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实例进行比较对照,并根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土地评估时日地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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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现值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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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何时前的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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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宗2000平方米空地的预计最佳利用方式,为开发一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预期该商业房地产建成后的售价为3000元/平方米,估计该建筑物的建筑费用为1400元/平方米,专业费用为建筑费用的6%,利息利润为地价、建筑费用及专业费用之和的15%,销售费用及有关税费为售价的10%,该土地的价值接近于()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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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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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法是根据()来估算土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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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估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土地还原利率为7%,建筑物还原利率8%,评估时,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取得使用权价格每平方米1000元,运用建筑物残余估价法所得到的价值最有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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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收益还原法评估不动产价格时,要求利用与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相同或相似不动产的客观收益来推算待估宗地的预期收益,这主要是依据土地估价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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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土地按最优利用原则开发,按获取销售收入扣除开发成本、利润后的余额来推算确定待估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的评估方法称为重置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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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其中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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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开发法是将预测的估价对象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减去未来的正常开发成本、建筑物折旧、税费和利润等,以此求取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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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售的房地产,采用假设开发法估算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时,根据待估土地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及未来变化趋势,可以采用()和长期趋势法相结合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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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叫市场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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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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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剩余法计算得到的待开发土地的剩余价值为1000万元,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估价及土地使用证书等费用估计为地价款的2%,则待估地块的价格应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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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的比较交易案例成交地价为580元/平方米,对应土地使用权年期为25年,而待估宗地的出让年期为37年,土地还原率取7%,则待估宗地经过年期修正后的价格为()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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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估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300m2,建筑面积200m2,月租金3000元,土地还原利率为7%,建筑物还原利率为8%,评估时,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取得租金收入的年总成本为7600元,评估人员另用市场法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每平方米1000元。建筑物的价值最有可能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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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因素修正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修正,将待估宗地与比较案例宗地之间由于个别因素差异而产生的价格差别剔除掉,以便准确评估待估宗地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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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估建筑物为砖混结构单层住宅,宅基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月租金3000元,土地还原利率为7%,建筑物还原利率为8%,评估时,建筑物的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取得租金收入的年总费用为7600元(不含折旧费),评估人员另用市场比较法求得土地使用权价格每平方米1000元,则评估土地的净收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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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剩余法评估地价时,根据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及未来如化趋势,一般采用()和长期趋势法结合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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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待估宗地价格定义与基准地价内涵,当二者不一致时,则需进行土地开发程度差异修正,将基准地价修正为与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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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开发的生命周期法是将整个开发过程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明确的任务和目标,以及预期要达到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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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现值法是将被评估车辆在剩余寿命期内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