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安规中有关规定,其中易燃材料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一般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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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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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的防火间距规定,高层厂房与(),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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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立方米的低温液氧贮槽与民用建筑物、易燃材料场的防火安全间距为()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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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煤和焦炭场除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且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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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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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及生活性临时建筑与易燃物(稻草、芦席等)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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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输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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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固定动火作业场之外的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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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5001~10000t的烟叶露天堆场与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与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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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总储量为5001~10000t的烟叶露天堆场与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与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米,与四级耐火等级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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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叶露天堆场与室外35kv~500kv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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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草露天堆场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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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配电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杆塔高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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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堆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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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烟叶露天堆场与厂外道路路边间距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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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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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动火区距可燃易燃物质的设备、贮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的防火间距要求,距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最好在()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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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建筑物与易燃材料堆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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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间距线路与甲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杆塔高度加米,还应满足其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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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储油罐、仓库、堆场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的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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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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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 场、固定动火作业场外,其它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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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