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和《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时,所有()均需署名,有调度命令的还需将命令号记入,其他关系双方责任的内容必须登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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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控制时为车站值班员),报告工长、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单位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积极设法修复;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应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写明行车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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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设备的日常检修,影响使用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经()签认同意后,方可开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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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道岔设备被挂、砸、盗、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停用,同时向段调度汇报。发现有被盗和人为破坏现象时,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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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设备隐患时,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及(),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停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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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作业和影响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在车站(调度所)《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或《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经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签认同意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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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计划的提报、审批、下达及《行车设备施工(检查)登记簿》登、销记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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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薄》(运统-46)的登记工作,由车站指派人负责,其他人登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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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处理完毕,应进行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履行销记手续;施工、检修作业完毕,应会同使用人员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履行销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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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行车设备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检查结果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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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命令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日志,用完1册后,注明日期,保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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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施工、设备故障等情况,监控干部到岗后,在确认《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登记的内容、影响范围正确无误后,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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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检修作业完毕,应进行检查试验,其结果应记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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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施工开通后有行车限制条件时,施工主体单位应在销记内容内注明行车限制条件;施工开通前,由设备管理单位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行车限制条件,待行车限制条件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后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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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及、检修行车设备,影响其使用时,事先须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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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的登、销记内容经对方签认,可以修改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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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完毕,但未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时,驻站联络员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行车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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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取消临时限速或提速时,施工单位必须认取消限速或提速的条件已具备,登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调度所根据变更申请及时发布调度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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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道岔设备被挂、砸、盗、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应先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停用,同时向段调度汇报。发现有被盗和人为破坏现场时,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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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16〕408号)第八十八条普速铁路CTC区段车站车站行车室和路局调度台《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的配置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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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中,车站行车人员,应立即通知车站值班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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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中办理登销记签名时,设备管理单位应注明具体××工区,施工单位应注明具体××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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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发现行车设备故障时,应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车站控制时为车站值班员),报告工长、车间主任或设备管理单位调度,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积极设法修复;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应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写明行车限制条件。《高铁技规》第3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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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天窗作业时发现行车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需进行抢修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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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双线V型天窗于开始前6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见附件20内登记完毕,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设备管理单位指定人员签认后,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