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抵押价值,是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价值送减去已抵押贷款价值与贷款成数的比值后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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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抵押房地产价值为500万元,其中法定优先受偿权债务为50万元,施工过程中拖欠工程款为50万元,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为50万元,其他优先受偿款为50万元,贷款成数为60%,则抵押贷款额度应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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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宗房地产押品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时的市场价值为1800万元,未结清工程款300万元,若不考虑其他因素,抵押价值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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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设立抵押权的动产又被留置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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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抵押给了甲银行,未进行抵押登记,后再次抵押给乙银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在对该房地产进行拍卖时,()具有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最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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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时,须扣除在估价时点估价师所熟知的法定优先受偿款。法定优先受偿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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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押品全新状态下市场价值为500万元,折扣率为10%,法定优先受偿款项100万元,采用市价折扣法评估的测算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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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不属于抵押价值中应扣除的法定优先受偿款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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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优先受偿款是假定实现抵押权时,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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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动产或权利,依法就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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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宗房地产押品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时的市场价值为30000万元,借款人欠朋友个人借贷200万元,若不考虑其他因素,抵押价值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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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的抵押担保中,法定优先权是指法律规定优先于抵押权受偿的一种权利,其主要包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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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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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三种优先权,即①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②消费者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项后对房屋所有权的优先权;③承包人就欠款工程的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前述三种优先权利的法定优先顺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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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价值是在抵押期间的某一时点,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房地产拍卖、变卖最可能所得的价款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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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即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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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房地产抵押价值应是假设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拍卖、变卖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价格或者抵押房地产折价的价值扣除优先受偿的款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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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人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认为是法定抵押权。在发生法定抵押权与约定抵押权并存的情形时,无论约定抵押权发生在前或在后,法定抵押权均应优先于约定抵押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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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价值是假设债务履行期届满(),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最可能所得的价款或者抵押房地产折价的价值扣除优先受偿的款额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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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为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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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宗房地产押品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时的市场价值为30000万元,有未结清工程款10000万元,抵押率70%,已在我行担保贷款10000万元,若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押品还可担保的贷款金额是()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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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价值为抵押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等于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减去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业务指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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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待开发房地产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采用假设开发法的,应选择自愿转让开发前提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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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是债的一种(),当不能得以清偿时,抵押权人有从抵押的财产价值中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