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诉乙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法院终审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利息共计5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拒不履行义务,甲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乙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足,执行人员对乙占有的一辆奥迪汽车采取了执行措施。在拍卖该汽车之前,公民丙向人民法院提出,该汽车的所有人是丙,该车一直由丙借给乙使用。经审查,汽车确实是丙的,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报院长批准,裁定对原判决中止执行 B.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原判决中止执行 C.报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汽车的执行 D.提出意见,报上级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对该汽车的执行

时间:2023-10-04 10: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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