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会诊的最终结论由会诊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对讨论结果签字认可,各专业相关科室应严格执行会诊结论。会诊后最短1周最长1月内通过门诊复诊、电子邮件答复等形式,将讨论结论告知患方。如病情变化确需更改,应请疾病专科主任会诊后确定。必要时应再次召开多学科联合会诊()

是 否

时间:2024-05-06 12: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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