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业务印章在营业中应妥善保管;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做到(),不得私自授受业务印章。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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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在同一营业日因临时替班使用同一枚业务印章时,可不必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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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业务印章时,营业经理应监督其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并交由有关人员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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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业务印章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将业务印章和个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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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印章在营业中应妥善保管,使用人员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做到人离章收,非营业时间必须将印章(),且不同掌管人保管的印章应分箱(盒)上锁,严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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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专用印章在启用前、停用或待销毁期间应加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并封存的印章,()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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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印章应明确指定专人管理,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对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印章损坏、遗失和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印章保管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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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按()的原则妥善保管、使用印章,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应根据业务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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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印章的使用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临时离开时,必须将业务印章放入抽屉锁好,午休或营业终了,必须将印章放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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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在营业时间内临时离柜,应做到“人离章收、妥善保管”,包括(),营业终了后,应将印章放入带锁专用盒内入库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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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机构领入临柜业务印章,由运营主管分配给使用人员保管,使用人在()签字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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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计业务印章的保管人员应配置带锁的章盒存放印章。临时离岗时,印章章必须入盒加锁,做到“人走章收”;午休时印章不需入库房或保险柜存放,但营业终了后,应将印章入库房或保险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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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押、证保管使用人在营业中临时离岗,必须将其入箱加锁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人离柜、印押证收起的规定;营业终了及非营业时间,必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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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或总会计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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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卡保管员在营业时间内临时离开岗位,要将印鉴卡入柜上锁;午休和营业终了,要将印鉴卡集中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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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岗位、人员变动等原因暂不需使用,原则上期限为()的业务印章,应上缴业务印章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并在“业务印章登记簿”上做好相应记录。需要重新启用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给相关业务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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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当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和钥匙等交与本机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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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制岗位的柜员可以负责保管网点各类业务印章,但应做到()三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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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或总会计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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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的业务印章,保管人员应在停用当日将印章交本营业机构(),业务主管核对无误后,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注明停用日期,与交出人办理交接,并于当日、最迟次日上缴至管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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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是柜员办理业务的身份认证凭据,由所属柜员保管使用。柜员离开工作岗位或退出业务画面,须将柜员IC卡抽出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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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人员岗位变动时,自助设备钥匙与密码交接情况登记《业务印章、钥匙、密码及安全认证卡保管使用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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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网点营业柜员不得在未妥善保管好令牌/密码,个人名单,业务印章,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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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印章使用机构应为印章指定保管场所,并遵照“的原则妥善保管业务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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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计业务印章保管、使用人员岗位调整或轮休,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在登记簿上签章确认,并在事由栏填写原因,监交人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