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会意见改正违法行为的,()可以向同级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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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数量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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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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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规定裁减人员,在()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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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如果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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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不善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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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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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除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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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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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必要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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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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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多少万元以上至多少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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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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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可直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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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基层工会有权提出改正意见,对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基层工会应当及时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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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违反《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其改正,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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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损害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由同级工会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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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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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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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20人以上的,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本单位的高级专业人才应当优先留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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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 需要裁减人员()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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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在2010年因生产经营状况困难,确需裁减人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经过公司高层研究决议,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企业目前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进行裁减人员。但是企业员工表示不满,反映企业决定比较突然,未说明相应赔偿的事项。根据背景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劳动者出现()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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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实行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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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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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履行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等程序性义务的,应认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