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的辐射水平或人员受照剂量与预期有较大出入时,工作负责人在确保安全状态下暂时中止作业,带领班组撤离现场并第一时间向()和()报告。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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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剂量计报警后,在辐射防护人员确认前,大家可以在现场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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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可通过查看现场辐射防护标识了解现场的辐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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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受照剂量小的辐射实践都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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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评价中,当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年受照剂量达到并超过()时,除应记录个人监测结果外,还应估算人员主要受照器官或组织的当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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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公认的辐射生物效应是:一次受照剂量小于()毫希沃特时对人体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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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放射工作人员全身受照剂量是多少Gy为严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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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半衰期比较短的核素,可以等待现场放射性衰变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后再开展工作,从而降低人员可能受到的辐射照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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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评价中,当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年受照剂量达到并超过()时,除记录个人监测结果外,还应进一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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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实施了辐射防护最优化,就可以使每个工作人员受照剂量都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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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评价中,当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年受照剂量小于()mSv时,只需记录个人监测的剂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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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剂量等待区是为避免工作人员暂时没有工作任务时仍呆在工作现场接受无谓的辐射照射而建立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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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目的是对主要的受照器官或组织所接受的平均剂量或全身剂量(有效剂量)作出估算,进而控制工作人员所受的剂量,并证实他们接受的剂量是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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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对核动力厂工作人员职业照射的剂量限值的规定是: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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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急照射情况下,当采取行动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可能达到或超过最大单一年份剂量限值的10倍时,在行动给他人带来的利益明显大于工作人员所承受的危险前提下,采取行动的工作人员应该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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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如果可能,对所有受到职业照射的人员均应进行个人监测。但对于受照剂量始终不可能大于()mSv/a的工作人员,一般可不进行个人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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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投诉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客〔2018〕179号)中规定,经调查核实,现场工作人员所报备的情况与事实存在较大出入或--NRC-->的,集团公司客运处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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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辐射区域工作,应尽量减少现场工作的人数。暂时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应撤至"低剂量等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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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辖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棊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眼晶体的年()剂量是150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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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是()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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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应把放射性物质与工作人员和公众充分隔离。计算隔离距离或辐射水平时,应采取下迷剂量值:对经常处于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年剂量为()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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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规定:应把放射性物质与工作人员和公众充分隔离。计算隔离距离或辐射水平时,应采取下述剂量值:对公众经常出入的区域内的公众成员,考虑预期受到的所有有关的其他受控源或者实践的照射,对关键组的年剂量规定为()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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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每年所接受的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年限值的1/10。这是因为年有效剂量的分布通常遵从()函数分布,即大多数工作人员受照剂量是很低的,接近或超过限值的人数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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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l-2002)规定,任何工作人员的职非照射水平,在任何—年中的有效剂量是()m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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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对人体的确定性效应的严重程度与受照剂量的关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