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A . 甲公司 B . 乙银行 C . 丙公司 D . 丁公司

时间:2022-10-12 13:08:32 所属题库:票据法律制度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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