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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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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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贪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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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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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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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指定其他第三人从中收受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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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纪依法执行公务的,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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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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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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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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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下列那些成员收受对方财物,应当追究该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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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售货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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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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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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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取(),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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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强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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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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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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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谋取(),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是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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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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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失职、渎职且徇私舞弊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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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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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收受对方财物的,应当追究该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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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接受其邀请,本人或携带亲友外出旅游,费用由邀请方支付的行为,以 ()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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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接受其邀请,本人或携带亲友外出旅游,费用由邀请方支付的行为,以贪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