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在销户交回时如有遗失,必须同客户明确责任,即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损失,由领用单位和原领用网点共同负责。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单位结算账户销户时,对于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但已经交回的执行()交易将凭证状态转为待销毁。
-
营业网点收到单位销户时交回的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做到当面逐号查验,按单位账号()等登记《重要单证作废、丢失登记簿》。
-
开户单位销户交回的未用凭证,按()上缴二级分行
-
单位账户销户时,如单位不能交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则柜员办理该业务时需留存()。
-
单位帐户销户之后对于交回来的凭证进行转待销毁处理,未交回的重空在销户后其凭证状态自动变为()。
-
开户单位(个人)销户时,必须填写客户重要空白凭证购买(交回)单,并将剩余空白支票等关联账户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交回(),不得短缺。
-
单位客户销户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时,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启用()交易处理。
-
柜员重要空白凭证交回时,对系统不能自动销号的未用重要空白凭证,零星的,按柜员凭证()手续处理。
-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登记注销,开户机构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因故无法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应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风险后,办理销户手续。
-
客户销户交回的凭证或凭证改版等原因需要将已出售的重要空白凭证缴回时,由客户填写“缴回重要空白凭证清单”并签章,由柜员在核心系统做()交易对凭证作废。
-
单位销户时应将剩余支票和其它重要空白凭证切角后,交回银行注销登记
-
单位客户销户交回的未用空白票据、凭证等,应剪角并加盖“()”戳记后,登记《重要凭证作废丢失登记簿》。
-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不愿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也可直接办理销户手续。()
-
单位结算存款账户销户时必须将未使用的或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交回,经办柜员与系统核对无误后做销号处理,并将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剪角作废随传票一并上交事后监督中心,以防重要空白凭证流失引发案件。
-
客户销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切角、印鉴卡片应加盖作废戳记后作当日()的附件。
-
单位销户时,对存款人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如何处理()
-
单位存款账户销户交回的空白重要凭证在做待销毁清理时,由()执行29128待销毁清理交易。
-
单位帐户销户之后对于客户交回来的凭证转待销毁用29127交易,未交回的重空在销户后凭证状态自动变为()
-
对于客户销户交回的凭证,应填写(),做7108客户凭证作废交易。
-
对于单位客户销户未交回或遗失的空白重要凭证,应要求单位客户向开户行提交正式公函,注明()。
-
开户单位(个人)如有遗失或未能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交回开户网点的,必须出具责任证明,列明未交回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和起止号码等内容,并注明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担,责任证明的相关资料作销户凭证附件。
-
受理客户销户时,应要求客户将剩余空白重要凭证全部交回,如有短缺应要求客户提交介绍信/公函,介绍信/公函须注明未能交回的凭证(),并注明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客户负责
-
单位销户交回未使用的空白重要凭证时,客服经理应当场切角(右下角)作废,通过主机系统进行()处理
-
客户销户时存在未交回或遗失空白重要凭证时,开户行应根据()在系统上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