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同一场所内可以经营其他产品。
![](/upload/20220827/c85071da6ff0aadc10ebce6c25bb4f0d.png)
相似题目
-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零售场所()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零售场所应()。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零售场所应相对独立,实行专店或专柜(含零售棚)经营,零售棚应符合()要求。
-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必须在零售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
-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可以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直接购进产品。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在许可的期限届满后,其经营者应当停止销售,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可以继续存放一段时间。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平方米。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以销售地点为中心,半径()内,不能有学校、幼儿园、商场、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场所面积20~40m2的,限制存放量()箱。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了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和()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零售场所经营场所面积10~20m2的,限制存放量()箱。
-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有下列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包括()。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必须在零售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语内容包括()。
-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批发活动的单位、零售活动的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五环以外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可以销售双响产品。
-
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场所面积在40m2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m以上的,限制存放量()箱。
-
烟花爆竹临时专营零售点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销售和存放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拘留。()
-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警告。()
-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处分。()
-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可以申请设立批发经营场所,但不得申请设立零售经营场所。()